6月1日起,施工图审查环节将执行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新规

2026/4/27 13:09:26 人评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的通知》(建市规〔2026〕1号)要求,自2026年6月1日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有关中型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由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供配电、发输变电)工程师担任相应专…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的通知》(建市规〔2026〕1号)要求,自2026年6月1日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有关中型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由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供配电、发输变电)工程师担任相应专业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专业负责人责任栏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对该专业的工程设计文件负责,且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执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压实工程设计质量责任,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本市自2026年6月1日起,通过本市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严格按照住建部新规对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签字盖章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注册师执业印章号与单位是否一致,执业项目的范围是否相符,需签字盖章的位置是否正确等内容。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电子签章等准备工作。签字盖章文件目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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